今年以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不断丰富执法手段,进一步巩固了生态环境治理成效。2017年10月以来,河北省通过移动执法系统上报执法检查记录、日均执法检查人数、日均执法检查企业数连续13个月排名全国第一。
检查更精准,助力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11月17日,记者随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人员在衡水市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时看到,一个硕大的白色气膜将企业逾1.7万平方米的储煤场全部罩了起来,企业“露天煤场”变成了“封闭煤仓”。
据了解,去年秋冬季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中,衡水市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因煤场露天堆存,被省级立案处罚。企业经过多方考察,最终选定了气膜煤棚建设模式,实现了“储煤不见煤,装煤不扬尘”,环境管理更加精细化。
这个转变,正是河北省以环境执法推动企业环境管理提档升级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河北省坚持执法重心下移,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通过交叉执法、巡回执法等方式,提升了监管水平。以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推动了企业遵纪守法成为常态。”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高建民介绍说。
坚持执法重心下移,使河北环境执法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今年1月-10月,河北省各级环保部门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5649件,处罚金额91180.6万元,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均位居全国前三名。其中,省本级立案处罚178起,处罚金额10160万元;各市处罚案件15471件,处罚金额81020.6万元。
高建民认为,“能够取得这样的执法成效,与河北省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持续加大精准执法力度有着密切关系。”今年河北省针对扬尘污染管控、涉VOCs排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将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地方和企业补齐治理短板。
处罚更公正,教育处罚结合坚持过罚相当
对遵纪守法企业坚持指导、帮扶,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河北省环境执法坚持从严从重处罚,保持了高压态势。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河北坚持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修订完善了《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常务副局长任立强介绍说,修订后的《适用规则》提出,实施行政处罚必须过罚相当,河北在修订中明确了环境行政处罚,四种情形可从轻或不予处罚,七种情形将从重处罚。
今年3月,河北省在钢铁企业提标改造和排污许可证后监督核查中发现,河北东海特钢集团有限公司1台180平方米烧结机未批先建,无环保手续。对此,河北省第一时间要求当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月11日,唐山市环保局滦县分局检查发现,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台1200立方米高炉未按要求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随后,唐山市环保局责令立即停止建设;鉴于企业违法情节严重,按照高限处罚款60万元。
6月24日,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现场检查河北东海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时,发现企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仍然存在。当天,唐山市环保局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建设使用,并按高限处罚款748.85万元。
因违规建设,河北东海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不仅收到了环保罚单,还被责令停止违规项目建设或运行,限期恢复原状。唐山市滦县发改、环保等部门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
手段更先进,利用科技支撑提升执法效能
今年3月31日,宁晋县东汪镇南丁曹村农田灌溉中井水发红,监测水质发现高锰酸盐、硝酸盐、色度等指标超标。如何根据这些特征污染因子锁定违法排污企业?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借助暗管探测仪等科技手段实地探查,初步锁定了宁晋县河北昊汇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非法排污重大嫌疑。在随后的调查中,河北省调集机械开展排查挖掘,并最终确定企业利用暗管偷排偷放有机染料废水、擅自填埋处置疑似危险废物、渗井堆存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是这起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成功侦办的关键性因素。”任立强介绍说。
而在今年河北省的秋冬季大气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中,无人机飞检组成了执法队伍里的“常客”。
“无人机上携带了气体监测模块,可以飞到企业烟囱里,对企业排气中的污染物进行初步监测。今年第一轮执法专项行动中,通过无人机飞检共排查企业119家,发现违法问题线索203个,为执法人员精准执法提供了依据。”任立强介绍说。
在创新执法手段的同时,河北省还强化了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任立强介绍,从一年多的实践看,河北省移动执法上传数据数量和质量实现了“双提升”。
高建民表示,下一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体检式、预防式、服务式执法理念,努力实现环境执法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工作效果的有机统一。(记者周迎久 张铭贤)